苏建质〔2010〕319号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2009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中发现,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和连云港市泰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中关于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规定。我厅对该两家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经过3个月整改仍未符合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核实与告知,决定撤回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和连云港市泰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各市建设局,各市质监站,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