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行业新闻
             监督行业新闻
             检测行业新闻
             其他行业新闻
         工作动态
             监督工作动态
             检测工作动态
             其他工作动态
             技能竞赛
         图片新闻
你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内容

2010年全省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发稿时间:2010-5-19  阅读次数:4201)

苏建质〔2010212

各市建设局(委):

20104202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了2010年全省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7个检查组,根据2009年度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进行了分类重点抽查,并对部分有问题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核查,共飞行检查了58家检测机构。检查内容为:根据建设部第141号令、《江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和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现场核查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检测能力、检测场所、仪器设备、检测环境等方面情况,并采用到工程现场调取检测报告的形式核查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检测机构的管理。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钢材和保温节能材料进行了检查;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设置了检测管理科室专门对辖区内所有检测机构进行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监管;宿迁市开展了2010年一季度地区飞行检查;徐州市正在筹备组织环境检测能力验证比对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检测机构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场所环境等方面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满足检测工作开展的需要。在检测人员方面,大部分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报告审核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要求,配备的检测人员数量及中、高级职称人员数量符合要求。在检测场所方面,57家检测机构的检测场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要求,满足检测工作开展的需要,合格率98%。在检测报告方面,从58家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的在建工程现场抽查的检测报告与检测机构存档的检测报告对应性、符合性较好,未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超资质检测现象。从检查结果来看,各方面检查情况反映较好的单位有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南通通佳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大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扬州华正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在人员配备、检测设备、环境管理、自动采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个别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现象。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分检测机构有关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一是注册结构工程师配备不到位,有21家检测机构具备“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但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二是部分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有4家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无上岗证,4家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职称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三是检测机构报告审核人员的任命和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有8家检测机构无正式的审核人员任命文件,4家检测机构的审核人员任命文件中未明确审核人员具体的审核项目,3家检测机构的4名审核人员职称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1家检测机构的其中1名审核人员授权审核项目超过8项。四是检测机构在个别检测项目上仍存在不满足三人持证上岗的现象,有7家检测机构有24个检测项目上存在不满足三人持证上岗的现象。

(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一是仪器设备未及时进行检定,有4家检测机构分别存在仪器设备超出检定有效期或漏检的现象。二是仪器设备的配备或安装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9家检测机构配备的扭矩扳手、击实仪、压力试验机、温度计等仪器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有6家检测机构的水泥胶砂振实台和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未按规范的要求安装。三是个别资质核准的检测项目缺少应配备的主要仪器设备,有15检测机构分别在防水材料、建筑水电、建筑节能、市政检测、钢结构检测、预应力钢绞线等检测项目上未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三)检测环境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13家检测机构在部分有环境控制要求的检测项目上,检测环境控制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是防水材料检测项目,个别检测机构的砼、砂浆养护室的温度不符合要求。

(四)未按规定要求开展数据自动采集工作。有20家检测机构未按照《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规程》(DGJ32/J75-2009)的要求开展数据自动采集工作,其中,15家检测机构未实现水泥检测自动采集,6家检测机构未实现墙体材料检测自动采集,4家检测机构未实现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自动采集,4家检测机构未实现混凝土(含取芯)检测自动采集,2家检测机构未实现砂浆检测自动采集。

(五)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信息不齐全。一是原始记录签字不全,有2家检测机构的31份原始记录缺少审核人员签字。二是检测报告信息不全,有5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分别缺少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设备等信息,其中有一份检测报告结论有误。三是设备使用记录不全,有3家检测机构存在个别检测报告缺少对应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六)检测数据上传不及时。有2家检测机构自今年23月份起就未上传检测数据。

(七)个别检测机构存在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或严重违规问题。1家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仪器设备已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1家检测机构存在违规更改自动采集数据的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检测数据上传不及时的检测机构予以通报批评(附件1)。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拟根据建设部第141号令撤回资质并记不良记录;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江苏恒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记不良记录(附件2)。

(三)对本次检查中发现注册结构工程师配备不到位的,要求按其整改承诺及时完成人员配备。

(四)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未按要求整改的12家检测机构进行批评(附件3),并要求该12家检测机构于525日前完成整改,整改情况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核查后报省质监总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次全省检测机构资质换证工作,认真督促检测机构整改到位,稳步推进检测机构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有效的监管方式,加强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二)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的管理,积极按要求配备相关的检测人员和注册人员,严格按标准规范的要求配备检测仪器设备和控制检测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省检测管理水平和检测实力。

(三)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加强对混凝土(含取芯)、砂浆、墙体材料、水泥等抗压,钢材力学性能中力值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自动控载工作的实施。

(四)各检测机构要认真做好检测数据上传工作,实时、完整的上传检测数据,确保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数据完整性。

 

附件:

12010年全省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测通报批评检测机构名单。

22010年全省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不良记录检测机构名单。

32010年全省第一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未按要求整改检测机构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送: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各省辖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附件:
附件.doc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夹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制作维护: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