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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共进 监管服务并举 建设部提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新要求


【信息时间:2006-6-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郝莹 朱长喜

    “2006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要按照‘体制机制共进、监管服务并举’的思路,把握三个重点,做到一深入、三推进。”5月24日,在浙江绍兴县召开的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联络员第二次工作会议上,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副司长尚春明对今年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目标的确立,以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十一五”规划的部署,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房建设投入将不断加大。据统计,目前每年有2%%的农户自发建房,年竣工面积达到4亿平方米以上。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一直是工程质量监管的薄弱环节,而越来越大的村镇工程建设量,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促进村镇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尚春明强调:抓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大局。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村镇建设工作者要满怀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肩负起新农村建设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履行好新农村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

  就如何搞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尚春明要求,首先要把握三个重点,即以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主线,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乡镇公共建筑三类工程,强化村镇工程质量监管;结合村容村貌整治,加强村镇建筑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以宣贯《房屋建筑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为契机,推动农房抗震防灾管理工作。其次,必须做到“一深入,三推进”,即深入开展村镇建设工程质量调查研究工作;大力推进村镇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加快推进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管理机构;稳步推进村镇工程技术力量培训工作。

2006年5月29日《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