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2006)62 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建设(局)工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精神,增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质量意识,努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资源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活动,旨在激励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钻研技术的工作热情,倡导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练兵、岗位奉献的社会风尚,营造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努力提高各项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的氛围,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全省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涉及面广、组织工作量大、技术性强,为了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全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统一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成立“全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在竞赛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竞赛、评审规则的制定及监督工作,参加竞赛裁判工作、参加竞赛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竞赛办公室(名单见附件2),负责竞赛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及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切实做好竞赛的组织领导和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 3月1日前将本地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报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竞赛内容及协办单位 全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分两部分组成:团体知识竞赛和个人技能竞赛。 (一)团体知识竞赛 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协办。 (二)个人技能竞赛 1、混凝土类检测。协办单位:扬州市建设局; 2、建筑钢材类检测。协办单位:镇江市建设局; 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协办单位:南京市建筑工程局; 4、室内环境检测。协办单位:苏州市建设局。 四、活动安排 所有竞赛项目在全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开展,本次竞赛活动分为宣传准备、预赛、决赛、表彰四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2006年3月10日-2006年3月31日)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宣传动员,制定团体知识竞赛和个人技能竞赛预赛方案,4月1日报省竞赛办公室;各检测机构组织开展岗位练兵。 (二)预赛阶段 1、团体知识竞赛(2006年4月1日-2006年4月30日)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预赛,选拔选手,组建决赛代表队,于5月1日前将参赛队名单上报省竞赛办公室。 2、个人技能竞赛(2006年4月1日-2006年8月30日)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选拔竞赛,于9月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省竞赛办公室。 (三)决赛阶段 1、团体知识竞赛(2006年5月8日-2006年6月30日) 省竞赛办公室及协办单位共同组织理论考试、现场竞答预赛、现场竞答决赛。 2、个人技能竞赛(2006年9月15日-2006年10月30日) 决赛由理论竞赛、技能操作竞赛二部分组成,由省竞赛办公室及协办单位共同组织,竞赛活动将设若干个竞赛会场,分别在各地进行。 3、团体知识竞赛及个人技能竞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及竞赛方案另行通知。 (四)表彰阶段(2006年10月) 对获得优异成绩的团体和本次竞赛组织工作优异的单位及在本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参赛选手条件 参赛选手应为江苏省建设厅核发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中工作的正式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团体知识竞赛: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预赛选拔组建一个代表队,并派一名领队带队,以团队形式参赛。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经预赛选拔。每队由四名正式选手和一名替补选手组成,中途不得替换选手。所有选手必须参加理论测试后方可参加现场竞答。 (二)个人技能竞赛: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经过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预赛选拔,每一项目各地区取预赛前三名选手参加决赛,选手参加南京、苏州地区取前六名参加决赛,中途不得替换选手。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派一名领队带队参加比赛。 六、表彰奖励 (一)团体知识竞赛: 1、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颁发团体奖。 2、设个人优秀表现奖,由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颁发个人优秀表现奖。获奖的选手,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个人技能竞赛: 个人技能竞赛为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06年一级比赛项目,省级奖项另行通知。 1、获得每个项目的第一名,由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授予“江苏省建设系统质量检测杰出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2、获得每个项目的二至十名由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授予“江苏省建设系统质量检测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3、获得每个项目的前十名的选手,由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对在本届竞赛活动中,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江苏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 七、几点要求 1、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技能竞赛,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认真开展好本次活动。 2、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参与技能练兵的积极性,要将预赛工作覆盖本地区检测机构,通过开展竞赛活动在全省检测行业中形成钻研技术、重视学习的良好风气。 3、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上报有关情况。 4、各检测机构抓紧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岗位练兵,真正起到以赛促练的作用。
附件1:江苏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江苏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检测知识、技能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江苏省建设厅 江苏省建设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 质量 检测 竞赛 通知 抄报:建设部 省总工会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 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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