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省钢结构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我省钢结构检测水平,根据苏建质监函〔2009〕34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建筑工程钢结构焊缝质量超声波检测能力比对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9月18日省质监总站组织了全省建筑工程钢结构焊缝质量超声波检测能力验证现场比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是对我省开展钢结构焊缝质量超声波检测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以及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综合检验。此次活动得到了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各相关检测单位踊跃报名,全省共92家检测机构参加比对验证,其中75家检测机构具备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检测能力,17家单位拟开展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检测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能力验证方案经过专家组多次讨论,从试板的制备、现场能力比对的参数设置等多方面进行论证和研究,采用了统一组织、集中操作,现场抽签分组检测的比对方式。
本次结果的评审遵循严谨、科学的准则,专家组采用稳健(Robust)统计技术处理来评价每个参加试验室的能力,并对提交的检测报告进行了细致的审核。本次比对活动得到了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南京裕扬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方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金属制品检测有限公司的积极配合。
二、结果分析意见
依据能力验证方案,本次能力验证活动采用稳健统计方法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根据试验室Z值进行评价,每家检测单位的四个结果经统计产生4个Z值:其中,结果中4个Z值均小于等于2(|Z|≤2)的为满意结果,共有50家检测机构,占54%;结果中有Z值大于等于2小于等3(2≤|Z|≤3)的为可疑结果,共有18家检测机构,占20%;结果中有Z值大于等3(|Z|≥3)的为不满意结果,共有24家检测机构,占26%;(见附件1)。通过对检测人员身份资料的审核,发现有7家单位(其中3家有资质)参加的检测人员无上岗证书、有3家有资质单位参加的检测人员无“钢结构焊缝质量”此项上岗证项目。
评审结果表明,参加比对的检测机构整体水平比较好,但是也暴露了不少问题。比对结果显示,在实际操作中,检测人员在扫查时应保证一定的检验区域宽度,不能仅仅沿焊缝边缘扫查,这样极易导致各项检测能力参数数值偏离;有个别检测人员未做DAC曲线即开始检测,违反操作规程。
本次能力验证测试的焊缝类型为薄板,指导书中根据检测标准要求给出了推荐探头规格。部分检测人员使用了大晶片探头,较易导致各项检测能力参数数值偏离。检测时若未按照指导书操作补偿4dB,会直接导致缺陷最高波幅当量数值偏离。部分参加比对的检测机构对标准规范、仪器设备性能的掌握还有不足,需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
三、处理意见
1、对能力验证Z比分数在0~1之间和实际操作较好、人员符合要求的11家检测机构提出表扬(见附件2)。
2、对可疑结果的18家检测机构,要求各检测机构应认真查找原因,对人员认真进行培训学习,一个月内将整改资料通过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质监总站。
3、对不满意结果的24家检测机构,表明检测机构在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检测能力上存在较大问题。要求该24家检测机构仔细查找原因,并向省质监总站上报整改方案,整改限期为1个月。在整改期间,有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检测的检测机构暂停本项目检测业务,省质监总站将组织重新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业务;未取得钢结构焊缝质量无损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资质。
4、对参加比对的检测人员审核资料是“无此项上岗证书”或“省站资料库中无此人”的检测机构,于11月10日前向省质监总站提交情况说明,省质监总站将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比对结果,积极鼓励和举办多种形式、多个项目的比对活动,以维持和提高本地区的检测能力。
2、比对工作是衡量和促进检测机构检测水平的重要手段,本次比对评审的结果将做为检测机构评优、信用等级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3、省质监总站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8。
附件:
1、2009年度全省建筑工程钢结构焊缝质量超声波检测能力比对验证结果
2、2009年度全省建筑工程钢结构焊缝质量超声波检测能力比对验证表扬检测机构名单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徐学军副厅长,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各省辖市质量监督站,各检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