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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地铁二号线和南延线(子)单位工程验收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9-1-1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函[2009] 2号
南京地铁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地铁二号线和南延线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严格验收制度和及时、准确办理子单位工程验收手续,根据国家及我省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结合南京地铁二号线和南延线的工程实际情况,请按照以下要求组织验收工作。
       一、子单位工程验收条件
       1、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子)分部工程验收已结束,且全部合格。
       3、按相关规范规定各种安全和功能性检验、系统检测全面完成且合格,有检测报告。
       4、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并整理成册,《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表》和《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施工、监理已审查签章。
       5、按国家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的工程已经过验收且合格,并形成了相应的验收资料。
       6、涉及消防、电梯的子单位工程已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可文件。
       7、总监理工程师已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进行了初验且合格,并初步形成《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二、  (子)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1、具备验收条件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专业质监站,并同时报送《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表》、《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表格。
       专业质监站收到建设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通知后及时通知省质监站。
       2、由建设单位主持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活动,验收合格且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及时完成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3、子单位工程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验收资料报送专业质监站,专业质监站收到完整合格的验收资料5个工作日内应出具《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4、地铁工程质量验收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专业质监站应将《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及《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相关资料报省质监总站备案。
       附件:
       1、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表
       2、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3、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6、专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民用建筑节能单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二○○九年一月十三号日
 
 
 
 
 
 
抄送:南京地下铁道指挥部,各专业质监站
附件:
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doc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doc
专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doc
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记录.doc
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doc
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doc
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