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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工程质量监督统计报表的补充说明


【信息时间:2012-12-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各市、县(市、区)质监站: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工程质量监督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根据苏建质监〔2012〕41号《关于报送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年度报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填报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是各质监站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地在网上填报审核无误后的监督数据。
       二是请各质监站于12月28日前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进入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监督机构管理→监督管理信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报表→第四季度(只填报本季度数据)上填报(全年自动汇总)。  
       三是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情况年度报表中的的全年数据由系统根据各单位填报的各季度数据自动汇总,特请各质监站再次认真核查本单位以前填报的第一、二、三季度报表数据,如有错误,及时修改更正,以确保全省全年数据的准确性。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