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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军副厅长在在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时间:2013-3-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徐学军 201335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扬州召开2013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动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战线的同志们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完善制度, 确保今年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稳步提高,为全省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年来,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系统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监督、检测总体水平有所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水平稳定,一些标志性工程如南京、苏州地铁,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展示在世人面前,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这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系统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工程质量稳步提高2012年,全省累计监督工程98664项,面积84600万平方米;竣工工程23016项,建筑面积18842万平方米。全省承建项目主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80%以上。有6项工程获鲁班奖,12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数量再创新高。目前,我省已累计获得鲁班奖115项,占全国总数的八分之一,累计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128项,获鲁班奖和国优奖总数均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检测工作取得了良好的业绩。2012年全省检测机构共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报告9982679份(九百九十多万份),检测结果合格9578025份(九百五十多万份),合格率为95.95%(其它为异常、复验、无结论和不合格,不合格率1.25%),。其中苏州1862572份(一百八十六万份),检测结果合格1801937份(一百八十万份),合格率为96.74%;南京1532296份(一百五十三万份),检测结果合格1465978份(一百四十六万份),合格率为95.67%;无锡1054247份(一百零五万份),检测结果合格1018156份(一百零一万份),合格率为96.58%;南通1024742份(一百零二万份),检测结果合格990723份(一百万份),合格率为96.68%;常州775763份(七十七万份),检测结果合格749832份(七十五万份),合格率为96.66%;盐城592821份(五十九万份),检测结果合格574314份(五十七万份),合格率为96.88%;镇江543207份(五十四万份),检测结果合格523042份(五十二万份),合格率为96.29%;宿迁499393份(五十万份),检测结果合格475474份(四十八万份),合格率为95.21%;扬州497737份(四十九万份),检测结果合格459300份(五十六万份),合格率为92.28%;淮安496066份(五十万份),检测结果合格475196份(四十八万份),合格率为95.79%;泰州442180份(四十四万份),检测结果合格423582份(四十二万份),合格率为95.79%;徐州377542份(三十八万份),检测结果合格347698份(三十五万份),合格率为92.10%;连云港284113份(二十八万份),检测结果合格272793份(二十七万份),合格率为96.02%;为工程质量的评价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回顾一年来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实践,我们开拓进取,勇于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㈠注重制度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建设,促进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完成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报批;组织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和《地基基础检测规程》,并已发布实施,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行为和地基基础检测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㈡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测人员的素质2012年,我们始终把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加强考核,严格资质资格认定,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监管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一是严格监督机构考核。组织对全省94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其中:优秀35家,占37%;合格58家,占62%;基本合格1家,占1 %。共抽考监督人员255人,其中:优秀62人,占24%;合格190人,占75%;基本合格3人,占1%。下发整改通知单28份,现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加大监督人员培训。对年度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新申报、晋升监督级别和监督类别增项进行了复审。经复审,符合主任监督员条件的110人,符合监督员条件的115人,符合助理监督员条件的91人,符合监督类别增项的51人。三是强化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完成了2期材料类检测项目培训工作,共培训17个项目,7845人次参加了培训;完成了第三期地基基础类检测人员理论培训和第四期材料类检测人员实践培训工作;对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1700名检测工程师进行了地基基础检测规程的培训,提高了检测机构人员的总体水平。四是规范检测队伍行为。组织对全省243家工程材料类检测机构,133家地基基础类检测机构年度信用等级考核,其中,工程材料类信用等级为A68家、B146家、C29家。地基基础类信用等级为A30家、B78家、C25家。完成了全省9572名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审核工作,完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管理子系统》基础上,实现了全省检测人员信息(包括材料类和地基基础类)全部入库管理。五是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2012年,全省共141家检测机构参加基桩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活动,其中,134家检测机构具备地基基础工程基桩低应变检测的资质,7家单位拟开展地基基础工程基桩低应变检测工作。经验证,结果满意的67家,可疑结果的40家,结果不满意的34家。能力验证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全省质量检测人员检测能力的提高。

㈢加强监督巡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责任有效落实。2012年,全省质量监督机构不断加大巡查力度,探索以巡查为主要手段的监督模式,针对工程性质、企业信誉、现场管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有效保证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我厅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进行了监督巡查。重点检查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实体质量等,经统计,在5065项检查内容中,符合4708项、基本符合231项、不符合126项,分别占比为92.95%4.56%2.49%。从数据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取得了显著成效

㈣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效能。2012年,我们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一些监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监管方式方法日益完善,监管效能不断提高。一是实施检测差别化管理,推进远程监控制度。2012开展了2次飞行检查,一次是地基基础类飞行检查,重点是对无锡、常州等6个地区的57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另一次是通过网上远程监控检查75家检测机构,对存在不良行为检测机构进行通报、处罚。其中,通报批评4家,记不良记录2家,资质注销1家(地基基础)。二是推进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监管。研发了“江苏省地基基础检测业务软件”,在常州进行了近一年试点,取得了一定效果,为了使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于201210月份对全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的检测工程师进行宣贯。自今年41日起,凡经我厅资质核准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必须使用《江苏省地基基础检测业务软件》出具检测报告

㈤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监管效率。

一是监督机构使用监督业务系统。全省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均使用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系统对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管理,其中有72家监督机构使用全省统一的监督业务系统,其它监督机构使用自己研发的监督业务系统,使监督工作实现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检测机构使用检测业务系统。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使用检测业务软件出具检测报告,并和自动采集的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到省检测监管系统,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实时了解、掌握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提供了技术手段。三是建立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了监督机构管理系统、监督业务系统、监督巡查系统、检测机构管理系统、岗位考核报名系统、材料和地基基础检测监管系统、检测鉴定专家管理系统等,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从技术上实现了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互动,实现了远程视频对检测现场的监督检查。

三、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形势

在肯定成绩和工作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形势仍不容乐观。2012年,工程质量问题投拆举报信访数量未有效压降,全年共有3个地区工程因严重质量隐患,被群众举报投诉至住建部受到稽查,分别是苏州兰亭苑小区、盐城市盛世华城小区、徐州市彭城欢乐世界一期工程。

检测工作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检测机构存在自动采集数据、检测报告上传不及时不规范,检测报告断号,视频无法查看,超资质检测,检测更正记录不规范,修改的内容无法追溯,检测报告内容不规范(如检测报告缺少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信息,结论不规范不完整,检测人员上岗证号填写不规范,使用过期的计量认证标志,使用非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检测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特别是在检测系统中工程名称不唯一,无法根据工程名称对检测报告进行汇总等)。

这些问题都充分暴露出我省工程质量管理和检测工作中依然存在严重问题,归纳为“五不到位”:

一是质量意识不到位。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未能处理好质量、效益、发展之间的关系,未能把质量工作真正摆在首要的位置来抓;未能将质量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传达落实到各个层次;未能认真执行国家、行业、省有关标准。有些主管部门未能针对本地区发现的质量问题隐患做好后续治理工作。
  
 二是市场行为规范不到位一些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少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抢工赶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现象。建设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存在违法分包、随意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有些行为直接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各类开发区、园区监管死角漏洞三无现象(无规划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质量监督手续)非常突出,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非法进行工程建设尤为严重。

三是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薄弱,质量责任不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未严格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应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质量验收不及时、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验收资料不真实。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理职责,如旁站监理、见证检测等。
    
四是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客观上,由于基本建设规模大幅度增加,工程质量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部分地区尤其是苏南地区的人均监督面积已近100。同时,工程质量监督费的取消也使部分地区监督工作开展受到影响。但另一方面,一些监管人员履行职责时执法不严,对违法违规行为姑息迁就,使质量监管的威慑力大打折扣,起不到应有作用。有的监督人员未对检测工作进行监管,未认真核查工程现场检测报告和检测监管系统中的检测报告的一致性。少数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本地区质量管理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把握不够,监管力度不够,监督能力不够。

五是质量检测机构的自身管理不到位。有的检测机构管理不严、要求不高,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自身的管理。在市场上进行无序竞争,在管理上不认真执行自己制定的质量管理手册,在工作上不认真执行我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在技术上不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在历次的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出现了不少问题。

当前,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正经历着一个大发展、大建设的时期,面对建设工程快速发展阶段,各地一定要认清“四大”特点,即:建设规模大、难度特点大、责任压力大,社会影响大。建设规模大,据初步统计,去年全省报监工程仍有一定的增幅。难度特点大,主要集中在城市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一些超高层建筑。因此,各地要认真疏理质量监督难点分布区域,要集中精力,加强重点、难点监管。例如南京、苏州,超高层建筑分别多集中于河西和工业园区,南京河西是青奥会、亚青会建设的主战场,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城西干道和江东路改造、青奥轴线建设等。南京、苏州、无锡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上要研究深圳的大运会、广州的亚运会、上海的世博会,北京的奥运会现象,四市在建设高峰时期面广量大点多,均出现不同程度事故发生。特别是南京、苏州目前分别是6条线、4条线同时在建,其中南京还有穿江工程,上海世博会前期最高峰时有99台盾构机处于施工阶段,而南京目前有93台盾构机处于施工阶段。因此,南京、苏州要更好的研究如何在高强度、短时间内突出技术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事故。由于明年的建设规模大和难度特点大,许多重点工程社会影响大,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去年是我省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是规模最大、投入最多、进展最快的一年,国家分解下达39万套(户)保障性住房工程任务,我省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9.5万套。今年初,省政府确定全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任务36万套(户)、竣工任务13万套(户)。保障性住房工程是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大,监管责任压力也大。因此,我们一定在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工作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重点监管这一思路。

四、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重点

2013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总体思路是:健全工程质量监管机制,落实质量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动态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检测联动的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监管的信息化平台,使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检测的信息共享,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监管效率,防范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推广绿色施工管理,全力打造政府放心、百姓满意工程。

㈠质量监管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设工程质量是城乡建设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政府授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参建各方和工程实质量的监督职能,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是工程质量的卫士;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评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的技术措施。对此,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监督、检测机构一定要有充分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

重点突出、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我省工程质量水平

一是抓好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各地要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工程加大整改力度,该记入不良记录的质量行为,坚决记入不良记录,该实施行政处罚的,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强化保障性住房工程分户验收工作,重点查处分户验收走过场、流形式和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分户验收覆盖率和合格率100%。让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二是加大重点工程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城市轨道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体系,切实做好质量责任主体和工程实体的监督工作,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轨道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工程的质量水平,维护政府工程的质量形象。三是做好重点工程的检测工作。参与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城市地铁和道桥等重大建设项目、大型公共建筑的检测机构,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探索管理模式,保证工程检测质量。各地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见证取样人员的培训和监管,要加强对检测工作的日常监管特别是现场检测的监管。

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一是实施联动机制,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加大对工程质量违规行为处罚和不良记录管理力度,推行现场与市场、监督与检测、检查与处罚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二是强化质量责任主体的监督抽查。首次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时,应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构与人员的资格、资质、法定手续进行检查,监督法定程序与人员到位的情况,对违反法定程序和人员未到位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继续开展创优治劣活动。要继续开展创优治劣活动,积极培育优质示范工程,重点整治伪劣建筑钢材、保温砌体材料、预拌混凝土(砂浆)、建筑节能材料和综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引导和促进施工企业多出优质工程、精品工程,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加强施工质量验收的监管。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落实质量员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责任,重点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原始记录和电子资料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及时性。

㈣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监管

一是强化信用管理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检测信用管理和评级工作,加大对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检测机构的查处力度对检测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对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检测单位,坚决降低信用等级和清出政府工程推荐目录,并将检测单位的信用行为作为资质就位、业务增项和行业评估、评比的重要依据,实现守信得益,失信惩戒,营造积极、健康的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二是坚持飞行检查与远程监管。深化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将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的飞行检查与远程监控检查互为联动,互为补充,实现对检测机构多层次、全覆盖监督检查。突出对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行为检查,突出对地基基础远程监控和数据上传检查,突出对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和工程构件的监督检查。三是明确监督机构的监管职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检测工作的监管职能。各质量监督站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工程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监管知识的学习,积极建立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大对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现场检测工作、现场检测报告与监管系统报告的一致性的监督检查,全省各质监站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应做好监督与检测联动工作,今后这项工作要作为质监站考核的重点之一。全省各检测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保证受检工程名称的唯一性,共同做好联动工作。四是要畅通市场清出机制。将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与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对于信用等级C级的检测机构在资质核查中要重点审查,对通报批评和记不良记录的检测机构限制其扩项,对违法检测机构和违规检测人员坚决清出市场;要加强信用的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被发现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的检测机构,直接降低其信用等级和清出政府工程的推荐目录;要加强对A级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促使A级单位真正起到表率作用。要针对检测市场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一年都没有一份不合格报告的检测机构、数据不实时上传的检测机构、开展多场所检测的检测机构、数据自动采集不正常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坚决查处。五是建立联动机制。目前全省共有各类检测机构325家,仅靠省质监总站来监督是不够的,应由质量监督的整个系统来监督,良好的检测市场是靠大家共同维护的。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联动的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机制,特别是对检测工作质量的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地区飞行检查工作制度化,做到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提高的良好局面。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省工程质量监督队伍依法监督能力。各监督机构要组织新标准、新规范的学习,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材料、新工艺等前沿科学,要具备足够的知识和能力指导参建各方落实质量责任制、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新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配备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技术人员;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等;有健全的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监督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并对工程质量监督承担监督责任。

提高工程质量检测队伍的素质

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检测队伍的素质,努力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检测从业人员检测业务能力。各检测机构要组织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水平。

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促进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大培训力度,规范检测人员培训工作,有计划举办检测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新标准、新规范学习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能力自主创新评选活动。引导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开动脑筋,拓展思路,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钻研检测业务,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检测系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围绕提高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有针对性的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岗位练兵。

㈦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化在监督、检测工作中的作用

做好信息化工作是2013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监督、检测机构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化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监督、检测人员,并将信息化工作作为人员和机构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一是研发“质监通”,提升监督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检测、工程质量监督的信息进行联动,全面研发“质监通”。监督人员通过“质监通”了解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为、法定手续、人员资格、工程概况、工程进度、工程地理信息、质量验收,质量检测、质量问题整改、质量通病的控制措施,违法违规的处罚等情况,将工程抽查情况在工程现场通过“质监通”直接录入到监管系统。以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效率。二是完善监督、检测软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号令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系统”、“监督业务软件”。适时组织对现有“检测业务软件”进行评审,对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的必须进行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将禁止使用。三是推进检测远程监控工作。各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充分利用“检测监管系统”对检测工作的监督,抽查验收资料中检测报告和“检测监管系统”中检测报告的一致性,各检测机构做好单位工程“检测报告汇总表”的核对工作,特别要推进地基基础检测自动采集工作,全面推行使用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业务软件,做好地基基础检测远程监控工作。四是充分利用资源,推进信息共享。全面整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系统、检测监管系统、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实现监督与检测联动、检测监管系统与桩基检测现场联动、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与监督、检测联动,使资源得到利用,信息共享。

同志们,虽然我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展望未来,任务仍很艰巨,让我们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推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城乡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