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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要精致 城市更美丽


【信息时间:2009-8-1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亮化要精致  城市更美丽

魏云骥

 

精致建设是塑造城市美好形象的重要基础。公用照明设施作为城市特色的一个方面,对城市形象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对公用照明设施的要求越来高。如何坚持精致建设、提高公用照明设施标准与维护质量?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与省内同行业相比,我市公用照明设施的维护与建设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路灯维护方面,由于经费和人员不足,我们的维护工作还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初级阶段,哪儿有报修就修到哪儿。而苏南一些城市如苏州,一般是根据光源的使用寿命,到期则集中统一更换。这是他们的路灯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较高的原因所在。还有,缺少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单项工程量超过200万元方可申报优质工程,我市最近一次申报省优质工程还要追溯到2005年的韩侯大道路灯工程。工程量的限制使得我市路灯行业获得省优质工程大奖的比例偏小。这是阻碍公用照明管理达到精致建设要求的客观原因。

从主观方面来说,实现精致建设的要求,必须着眼于专注。只要专注于精致建设这个目标,虽不说能够彻底改变现状,但能在不同程度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如公用照明设施维护工作,只要我们专注于维护工作,主观上重视,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维护人员加强责任心,保证日巡查不间断。同时,领导重视,加强对路灯设施完好率与亮灯率的考核。要坚持与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相结合,与个人福利待遇挂钩,彻底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机制。只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情况一定会有很大的改观。再如,公用照明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工作,首先就要求我们专注于创优工作。在思想上树立创优意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提高路灯工程的科技含量。在设计时注重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提升路灯设施的艺术美感,打破传统观念,力争“一路一景”。在施工时避免注重主体工程而忽视细部处理的弊端,在细节方面达到精致建设的要求,把每项新建工程与改造工程都以省优工程的标准来实施。

坚持精致建设,不只是一个口号。需要切合实际地专注于此项工作。专注事前规划,专注事中建设,专注事后监管。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从而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达到精致建设的要求。(作者为市路灯管理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