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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高应变检测能力验证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14-8-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145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基桩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水平,根据苏建质监函201432号文《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高应变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2014714省质监总站组织了全省地基基础工程高应变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是对我省开展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基桩高应变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以及实测波形拟合能力的一次综合性检验。此次活动得到了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各相关检测单位踊跃报名,全省共64家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其中60家检测机构具备地基基础工程基桩高应变检测能力,4家单位拟开展地基基础工程基桩高应变检测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技术方案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关于高应变法的相关要求,试验样本来自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基桩高应变检测数据库,-土力学模型明确,工程参数取值均有合理范围,活动的组织过程是严谨的、公正的。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的内容包含了检测人员的高应变实测曲线拟合能力、分析软件操作能力等方面,各参加活动的检测机构选派的人员依据实测曲线独立分析并填写书面检测成果,形成的成果代表各自检测机构的综合水平。
二、 能力验证结果
省质监总站组织专家组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相关条文标准,对各参加检测机构提交的书面检测成果进行细致的审核,并予计分。
综合评价,书面检测成果得分等于或大于80分为“满意”结果的检测机构有48家、占75.0%;得分70~79分为“可疑”结果的检测机构有8家、占12.5%;得分小于70分为“不满意”结果的检测机构有8家、占12.5%,详见附件1
结果表明: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大多数检测机构的综合水平具备正确使用高应变法评价基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的能力,评价为“满意”结果的检测机构相比2011年高应变能力验证活动提高了5个百分点;少部分检测机构在检测曲线的拟合分析与桩身完整性判定等环节出现明显偏差,主要表在对标准规范的理解、岩土工程参数的选取、软件性能的掌握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详见附件2
三、处理意见
1、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48家检测机构,其高应变法检测能力符合要求。
2、能力验证结果“可疑”的8家检测机构(7家有资质、1家未取得资质),应通过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继续培训、自行组织比对试验等整改措施提高检测能力,相关整改结果应通过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1个月内上报省质监总站。
3、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8家检测机构(7家有资质、1家未取得资质),具有高应变法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自发文之日起暂停本项目检测业务,并向省质监总站上报整改方案,整改限期为1个月,届时参加省质监总站组织的再次检测能力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恢复本项目业务;未取得地基基础工程基桩高应变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资质。
4、无锡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未按要求选派检测人员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2名参加人员其中1名只有本项目检测员证书,另1名无本项目检测上岗证书,应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说明报省质监总站。
5、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将作监督检查、信用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结果不满意单位将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四、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鼓励本次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继续努力,督促需要整改的检测机构认真整改, 维持和提高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能力。
2能力验证工作是衡量和促进检测机构检测水平的重要手段,各检测机构要重视地基基础检测中各检测方法的能力建设,强化执行国家、省检测技术规范规程的自觉性和规范性,认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再教育再培训,及时更新、维护、保养检测设备,为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8
 
附件12014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基桩高应变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14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基桩高应变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分析评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4730
 
 
 
 
 
 
 
 
 
 
 
 
抄送:徐学军副厅长,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市、县(市、区)质量监站,各检测机构。
附件:
附件2.doc
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