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监(2007)19号
省质监总站分站,部分专业站:
为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包括省质监总站分站、部分专业站)的管理,提高质监队伍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经研究,对5个省质监总站分站,7个专业站进行考核(机构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苏建质(2006)440号文]。
二、考核标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考核标准》(参照县(市、区)标准执行)。
三、考核组织
本次分3个考核组实施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厅领导和厅人教处、监察室领导进行巡视督查。考核方式采取核查相关资料,抽查在建工程实体质量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四、时间安排
2007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个质监站考核时间为1天。
五、考核要求
1、各省质监总站分站、部分专业站要认真做好考核情况汇报材料准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提供监督人员名册、2006年竣工工程台帐、2006年在建工程台帐、仪器设备台帐、管理制度汇编等资料。
2、具体到各站时间由各组提前1天通知,并确定2项被查在建工程项目。
3、考核期间,所有监督人员不得请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省质监总站领导说明情况。
4、要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简做好考核组的接待工作。
附件:考核分站、专业站名单。
二OO七年八月二日
抄报:徐学军副厅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