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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6-1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06)12号
 
各质监站:
    为贯彻落实苏建质(2006)44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监督人员监督级别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经省建设厅培训考试合格(含2004年11月2日前培训合格,并持有监督证),直接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监督人员(包括站领导),均可申报监督级别。
    二、申报条件
    监督人员所申报监督级别必须分别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监督人员对照监督级别基本条件,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申报表》,并附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质监站对监督人员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对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等原件,并签署审核意见。
    3、所在质监站将签署意见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申报表》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并报送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4、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由各质监站统一报送省质监总站。
    四、申报时间
    从11月10日开始, 11月30日截止,愈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各质监站要高度重视监督人员监督级别申报工作,认真进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并要指定1名站领导负责此项工作。
    2、要严格按照监督级别基本条件申报,对每个监督人员的申报材料要逐项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3、要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表、汇总表,各种表格必须打印,粘贴复印件资料必须整齐,粘贴相片必须整齐统一。
    4、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材料不得上报。
    附件1: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申报表;
    附件2:申报主任监督员汇总一览表;
    附件3:申报监督员汇总一览表;
    附件4:申报助理监督员汇总一览表。
 
                      二OO六年十一月七日
 
 
抄报:徐学军副厅长。
附件:
附件1.doc
申报主任监督员汇总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