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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总站关于2019年全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19-1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194

 

省质监总站关于2019年全省建设工程主体
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全面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19354号)和我站《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的通知》(苏建质监函〔20197号)要求,201910月,由省质监总站主办、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承办、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公司协办的全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是对我省开展主体结构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钻芯法)现场检测项目的检测机构、人员和设备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综合性检查。全省共263家检测机构参加了本次能力验证。
本次能力验证严格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原则,从能力验证的试件制备、参数设置、结果判定等方面进行了多次论证,采用了统一组织、集中操作、现场抽签、分组测试、理论考核的比对方式,活动的组织过程严谨公正。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大多数检测机构和人员对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钻芯法)检测的现场操作和数据分析及结果评定掌握较好,但是部分验证人员在现场检测试验前准备工作、测区分布、碳化深度测量、试验后仪器及环境检查、数据分析及结果评定的相关规范理解等环节还存在一定问题。
二、能力验证结果
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采用专家组评审方式进行,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对验证人员的现场检测与室内分析得分进行综合评审,满分 100 分,其中现场检测权重30%,室内分析权重70%。当室内分析出现颠覆性结论时,直接判为不满意结果且不参与最终分数统计。
本次能力验证对人员能力评审规则为:综合得分大于等于75分的判定为能力验证结果满意,大于等于60、小于75分的判定为能力验证结果可疑,小于60分的判定为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为满意的人员714名,占90.5%;结果为可疑的人员37名,占4.7%;结果为不满意的人员38名,占4.8%
在对人员能力验证结果评价的基础上,对检测机构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为228家,占86.7%;结果可疑的检测机构为29家,占11%;结果不满意的检测机构为6家,占2.3%(附件12)。
三、处理意见
1、对能力验证结果可疑的29家检测机构,应通过查找原因、自行组织比对试验等整改措施提高检测能力,对能力验证结果可疑的37名人员,检测机构应加强人员检测能力的培训和指导。各检测机构应将相关整改情况报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质监总站。
2、对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6家检测机构(附件3)和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38名人员(附件4)予以通报批评,须参加再次能力验证,具备混凝土抗压强度(回弹法、钻芯法)检测能力后方可开展本项目检测业务。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督促需要整改的检测机构和人员认真整改, 要加强对结果可疑和结果不满意的检测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高本地区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
2、各检测机构要重视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工作,不断加强检测机构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工作水平。
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8
附件: 1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2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分析
3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通报批评检测机构名单
4201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能力验证通报批评检测人员名单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9118
附件:
附件1 结果汇总表.pdf
附件2 结果分析.pdf
附件3 通报批评检测机构名单.pdf
附件4 通报批评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