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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二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04-12-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2004)42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南京市建工局:

    2004年11月中、下旬,我厅组织6个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组,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2004年第二次监督巡查,共抽查了13个县(市、区)的39项工程(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3项工程,其中在建工程2项,竣工工程1项),建筑面积47.449万平方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巡查主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住宅工程(商品房、拆迁房)、学校工程和公共工程为重点,采取对照条文、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相结合的方法,检查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桩基检测、质量检测等机构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核查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抽测了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现浇板厚度、重要构件几何尺寸、轴线间距,基本摸清了所查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情况、实体工程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巡查情况看,无锡市建设局和吴江、金坛、启东、丹阳、锡山、六合等县(市、区)建设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十分重视,各部门配合密切,质监站监管力度比较大,工作比较到位;大多数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减少;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大多数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以及工程建设程序文件符合有关要求,相关资料比较齐全。其中,吴江市的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比较高,观感质量求细求精,主体结构经现场抽测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金坛市和无锡市锡山区工程观感质量整体水平也比较好。

    这次巡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经对13个县(市、区)的39项工程检查情况统计分析,本次巡查共发现存在问题221条,其中违法违规10条,占4.52%;违反强制性条文32条,占14.48%;不良记录15条,占6.79%;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164条,占74.21%。有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6。

    经研究,决定:对工程实体质量较好的4项工程予以通报表扬(见附件1),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较规范的18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见附件2),对工程实体质量较差、主体结构经现场抽测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2项工程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3),对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不规范的5个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见附件4),对有不良记录的15个单位予以不良记录和公布(见附件5)。

    对本次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县(市、区)建设局和质监站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省建设厅有关调查处理通知和省质监站巡查意见书要求,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严肃认真查处;对违反强制性条文和不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的问题,要切实组织整改和核查,并将查处和整改结果务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质监站。

    附件1:通报表扬的工程;

    附件2:通报表扬的单位;

    附件3:通报批评的工程;

    附件4:通报批评的单位;

    附件5:有不良记录的单位一览表;

    附件6: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主要问题汇总表。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四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 建设工程  质量  巡查  通报

    抄  报: 建设部

    抄  送: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市、县(市、区)质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