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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声波透射法)能力验证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13-12-3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13〕10号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检测水平,根据苏建质监函〔2013〕29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2013年11月23日,我站组织了全省建设地基基础检测(声波透射法)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是对省内检测机构在地基基础(声波透射法)检测技术方面的一次综合性检验,活动得到了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地70家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活动,其中64家机构已具备地基基础声波透射法检测资质,6家机构拟申报地基基础声波透射法检测资质。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技术方案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中关于声波透射法的相关条文,为能力验证活动提供的检测样本的各声学参数均是稳定的、明确的,活动的组织过程是严谨的、公正的。
       二、能力验证结果
       根据本次能力验证的技术方案,需验证的内容包含了检测人员的操作能力、分析能力及检测设备的状况等方面,各参加活动的检测机构选派的人员依据现场实测数据独立填写书面检测成果,形成的成果代表各自检测机构的综合水平。
       根据各参加检测机构提交的书面检测成果,省质监总站组织专家组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的相关条文标准进行评分。综合结果,得分等于或大于80分为满意结果的检测机构有48家、占68.6%;得分60~79分为可疑结果的检测机构有11家、占15.7%;得分小于60分为不满意结果的检测机构有11家、占15.7%。(具体情况见附件1)。
       结果表明: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绝大多数检测机构的综合水平具备正确使用声波透射法评价灌注桩桩身完整性的能力;少部分检测机构在现场检测、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等环节出现明显失误或仪器设备性能不稳定导致检测成果出现严重偏差。(能力验证结果分析见附件2)。
       三、处理意见
       1、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48家检测机构,其声波透射法检测能力符合要求。
       2、能力验证结果可疑的11家检测机构,应通过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继续培训、自行组织比对试验等整改措施提高检测能力,相关整改结果应通过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在1个月内上报省质监总站。
       3、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11家检测机构(10家有资质、1家无资质),具有声波透射法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应立即暂停本项目检测业务,并向省质监总站上报整改方案,整改限期为1个月,届时参加省质监总站组织的再次检测能力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恢复本项目业务。 
       4、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将作为检测机构评优、信用等级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鼓励本次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测机构继续努力,督促需要整改的检测机构认真整改,对不满意结果的无资质单位申请该项目资质应加强核查。同时积极探索地基基础检测中各检测方法多参数、多层次的能力验证形式,继续通过能力验证活动促进本地区地基基础检测能力的整体提高和持续发展。
       2、各检测机构要重视地基基础检测中各检测方法的能力建设,强化执行国家、省检测技术规范规程的自觉性和规范性,认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再教育再培训,及时更新、维护、保养检测设备,为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8。
       附件1: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声波透射法)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13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声波透射法)能力验证结果分析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2013年12月31日          
 
 
 
 
抄送:徐学军副厅长,各省辖市住建设局(委),各省辖市质量监督站,各检测机构。
附件:
附件2.doc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