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2006〕517号
各市建设局(委)、建工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经研究,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建设厅决定联合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4、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6、苏建法[2006] 9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7、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6)
8、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规定。
二、专项监督检查范围:
持有江苏省建设厅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向社会出具检测数据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三、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检测机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2、贯彻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情况;
四、工作方法与时间安排:
本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联合专项监督采用联合组织六个专家组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为2006年12月下旬,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另行通知。
五、要求:
1、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违规检测机构要认真督促整改,并将有关违规情况告知当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情节严重者将视其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进一步加强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切实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对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在专项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联系。
联系人:顾 颖,姚 迅
联系电话:025-83246709,83247013、85012042。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建设 工程 质量 检查 通知
抄 送: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各省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江苏省建设厅
2006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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