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质〔2008〕586 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南京沿江工业开发区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予以通报批评。现将其违规行为通报如下:
1、钢筋留置样品无唯一性标识,已检钢筋原材料没有标距线;
2、砖试样没有每块进行标识,样品检测状态标识不清;
3、已检混凝土、砂浆留置样品堆放混乱,无法追溯。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抄送: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各省辖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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