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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6-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函质202022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省检测能力监督,指导各地开展多层次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充分发挥检测行业自律作用,引导检测机构相互开展能力比对和技术交流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 21-2009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省级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监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鼓励各检测机构相互开展多种形式检测技术能力比对。继续发挥检测行业自律作用,鼓励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检测专委会”)开展检测技术交流和能力比对工作。
省级能力验证工作将结合全省能力验证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有一定组织经验和能力、行业服务意识强的检测机构或协会等组织可自愿申请承办全省能力验证工作。
二、验证对象
省级检测能力验证对象为已持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涂料和砂石常规项目资质并已取得砂氯离子含量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
市级检测能力验证对象为在辖区内注册已持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能力验证项目资质(包括在辖区内开展业务的异地检测机构)的检测机构。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开展能力验证工作。
检测专委会按照专委会行业自律相关规定开展检测技术交流和能力比对工作。
三、验证项目
本年度省级检测能力验证项目为建筑涂料(对比率)和砂(氯离子含量)。
本年度各设区市级能力验证工作至少开展1项能力验证项目,项目可参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中项目及参数。
四、人员安排
省级检测能力验证要求检测机构每个项目申报3名已培训的检测人员。
市级检测能力验证要求检测机构和异地检测的检测机构已培训的检测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1.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能力验证工作,自发文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本地区能力验证工作计划(附件1),并及时上报本设区内能力验证项目,请各设区市于202011月底前完成本地区能力验证工作。
2.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本地区检测机构积极参加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汇总本地区参加全省检测能力验证具备建筑涂料和砂石常规项目资质并已取得砂氯离子含量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于2020618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省质监总站(附件2)。
3.检测专委会要充分发挥检测行业自律作用,组织开展检测技术交流和能力比对工作,要科学选取验证项目,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科学、规范、公正,其结果记入行业自律信用评价信息库。
4.各检测机构应积极做好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准备工作,通过开展内部练兵、人员培训和能力比对,进一步提高机构检测能力建设。
5.申请承办全省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机构或组织,于2020618日前填写《全省检测能力验证承办单位申请表》(附件3),盖章扫描后与电子表格一并报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邮箱。
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0025-51868718
邮箱:szjzzjck@163.com
 
附件:1. 2020年设区市检测能力验证计划表
2. 202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参加机
构名单汇总表
3. 全省检测能力验证承办单位申请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68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68日印发
 


 
附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