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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7-3-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我厅组织人员修编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该版本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指南》,《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江苏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等为依据,将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的内容进行了融合和统一,突出了建筑节能质量专项验收监督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关内容,较好的体现了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现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是工程质量监督全过程的详实记录,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资料,是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溯的主要依据。它能反映质量监督管理的严格程度、质量监督工作的深入程度和质量监督水平的高低。要通过定期开展轮训、交流和检查工作,推动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各级质监站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建立质监档案归档的流程;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设立专门档案室,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归档台账。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列入对质监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严格按照监督程序进行监督抽查,同步建立监督档案,及时记录和整理档案,并贯穿于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形成监督闭合管理。质监人员应根据受监工程特点,设置合理的监督控制点,编写监督方案及进行质量监督交底时要有针对性,监督过程中要按行为、资料、实体三方面抽查并详细记录;要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抽测,发现问题应及时签发抽检通知书,以科学的数据体现质量监督的权威性。
       四、要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规范化。档案记录语言要准确,填写要规范,内容要具体,完备签字和盖章手续,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状况和监督工作状况,避免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等空洞的笼统词语。
       五、为了加强监督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的封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省质监总站负责统一印刷,免费发放给各质监站使用,其他部分按统一文本由各质监站使用电子文档打印,存档的文档(除附件外)一律不得采用复印件,并应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2007版)》自2007年4月1日实施。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与省质监总站联系。联系电话:025-83247623。
 
二○○七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建设  工程监督△  档案  通知
抄送:建设部
          省建管局,各工程质量监督站
江苏省建设厅                      2007年3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