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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地铁工程二○○八年第四季度质量监督巡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09-1-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09] 1
南京地下铁道指挥部、南京地铁各参建单位:
       2008年12月23日,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人员对南京地铁工程进行了质量监督巡查。现将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地铁工程实施进度,本次巡查的重点对责任主体主要人员的到岗情况、防水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巡查共分三个检查组,主要检查了小行车辆基地续建工程、小龙湾站的配套设施工程、共青团路站-花神庙站矿山法区间、花神庙站-南京南站矿山法区间、紫金山站及仙鹤门站-仙鹤门中站高架区间。
       从巡查情况看,南京地铁指挥部对工程质量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基本齐全。比较好的标段和单位是:中交第一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江苏盛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仙鹤门站-仙鹤门中站高架区间。
       二、监督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小行车辆基地续建工程
       现场钢结构构件已开始涂刷防火涂料,但钢柱与横梁连接部位的普通螺栓尚未安装完毕,多数已涂装的钢结构端部存在少设、漏设螺栓的情况,不符合GB50205-2001第3.0.3条规定。
      (二)小龙湾站的配套设施工程
       1、未按要求将图纸送我省具备房屋专业资质的施工图审查中心进行审查,并且未进行建筑节能方面的专项审查。
       2、混凝土构件观感粗糙,地下室外墙、楼层梁柱节点等位置存在部分胀模和缺棱掉角等缺陷,不符合GB50204-2002第8.2.1条规定。
       3、实体混凝土回弹抽测中有一个构件(一层5/G柱)的砼强度回弹值低于设计强度(C40的构件、强度推定值为37.2MPa)。
      (三)紫金山站
       1、上部结构已施工过半,但尚未进行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不符合GB50300-2001第3.0.2条规定。
       2、设计变更产生的11根水下钻孔灌注桩未按要求做承载力检测,不符合GB50202-2002第5.0.3条规定。
       3、站台层及站厅层局部有漏浆现象,不符合GB50204-2002第8.1.1条规定。
       (四)仙鹤门站-仙鹤门中站高架区间
       1、上部结构已施工过半,但尚未进行桩基子分部工程验收,不符合GB50300-2001第3.0.2条规定。
       2、CY35#承台基坑验槽记录无设计、监理、勘察单位签字盖章,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五)共青团路站-花神庙站矿山法区间
       施工缝处局部存在渗漏,不符合GB50299-1999第7.6.14规定。
       (六)花神庙站-南京南站矿山法区间
       1、防水材料铺贴不平顺,不符合GB50108-2001第4.3.2条规定。
       2、施工缝局部、墙面个别地方存在渗漏不符合GB50299-1999第7.6.14规定。
       三、处理意见
       本次质量监督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逐项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相关专业质监站,各专业质监站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后,汇总报省质监总站。
       四、有关要求
       1、建设单位要按照我省有关要求将房屋建筑特别是公用建筑的图纸送有房屋审图资质的审图中心进行审查,并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的专项审查。
       2、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的管理,尤其是项目经理与总监的资格审查和变更手续的完善。
       3、切实强化防水工程的质量。各标段施工单位要单独对进场原材料进场进行复验;防水基层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卷材的粘贴和成品保护。
       4、进一步加强对质量控制资料的检查和管理。监理单位要认真按照规范和有关标准加强对质量控制资料的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质量控制资料的管理,要确保质量控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二○○九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南京地铁  质量  巡查  通报
抄  报:徐学军副厅长
抄  送:各有关专业质监站
附件:
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