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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10-10-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2010512

各市建设局(委):

201091420日,我厅组织开展了2010年全省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7个检查组,重点抽查2009年度检测机构信用等级BC级检测机构,并对部分有投诉问题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核查,共飞行检查了59家检测机构。根据建设部第141号令、《江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和《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DGJ32/J75-2009),本次检查的内容为: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样品和数据自动采集等方面情况,并抽取检测机构现场留置或封存的样品进行可复现参数结果比对。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10年进一步加强了检测监督管理工作。无锡地区加强对新成立检测机构及检测机构资质增(扩)项的资质预审管理,组织专家现场考核,必要时进行比对试验,有效的保证了新成立检测机构及检测机构新增(扩)项目的检测能力;南通地区组织编写了《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抽样检测技术导则》,规范了工程质量验收抽样检测、复验工作;徐州、苏州地区分别组织开展了甲醛、混凝土抗压强度、水泥等检测项目的能力验证比对工作;宿迁地区每季度开展一次地区飞行检查工作;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有效的实施了对检测机构的动态监管。

检查结果表明,检测机构在检测报告、检测样品方面不断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检测工作的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检测机构普遍重视不合格检测报告上报工作。经统计,今年截止至检查前,本次检查的检测机构共有44057份不合格检测报告,均按要求上报至当地质量监督部门。二是样品留置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通过委托单或检测业务软件核查检测机构留置期内的检测样品,砼试块样品应留置2398组、实际留置2398组,砖样品应留置60组、实际留置60组,水泥样品应留置218组、实际留置217组,钢筋样品应留置887组、实际留置875组,建筑节能材料样品应留置19组、实际留置19组,综合样品留置率达到99.64%。三是大部分检测机构能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工作,检查组对46家现场有留置或封存样品的检测机构,共抽取了涉及水泥、砂、电线、网格布、保温板、电焊网等12个检测项目的参数进行了可复现参数检测结果比对,比对结果与对应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基本一致。

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在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样品及数据自动采集与传输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个别检测机构存在超资质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未按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等严重违规现象。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不规范。一是原始记录签字不全,检查发现有4家检测机构的存在部分原始记录缺少审核人员签字的现象。二是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信息不全,有15家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缺少部分信息,4家检测机构存的原始记录缺少编号和页码等重要信息,2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分别缺少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设备等信息。三是原始记录未按要求进行划改,有9家检测机构分别存在未在原始记录划改处签名盖章或涂改原始记录的现象。

(二)检测样品管理不到位。在对检测机构留置样品检查时发现,有5家检测机构的钢筋、混凝土试块、砖留置样品摆放混乱,不便于查找追溯;有3家检测机构的水泥封样未贴封条,1家检测机构的抗裂砂浆、胶粘剂封存样品未密封保存,封存样品管理不规范;有2家检测机构在留置期内的水泥抗压和砖样品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留置。

在对检测机构流转样品检查时发现,一是缺少样品标识或样品状态标识不清,有1家检测机构2组已坐浆的砖试样无任何标识,6家检测机构在电缆、钢材、砖、砂等样品标识上缺少样品状态、应检日期等标识内容;二是样品编号不规范,有3家检测机构在砖和混凝土试块样品上缺少样品唯一性标识,有4家检测机构在钢筋、砖、混凝土配合比原材等样品上存在一组样品只在其中一至二个样品上进行编号的现象;三是样品养护不规范,有3家检测机构的混合砂浆、水泥试块养护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4家检测机构标养室内的砼、砂浆试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未按规定要求开展数据自动采集工作。一是实施数据自动采集工作的检测项目不齐全,检查发现有22家检测机构分别在混凝土、砂浆、墙体材料、水泥、混凝土取芯强度抗压、钢材力学性能检测项目上未开展数据自动采集工作,其中,10家检测机构未实现水泥检测自动采集,11家检测机构未实现墙体材料检测自动采集,10家检测机构未实现钢筋力学性能检测自动采集,10家检测机构未实现混凝土(含取芯)检测自动采集,3家检测机构未实现砂浆检测自动采集。二是实施数据自动采集工作不规范,检查发现有7家检测机构实施数据自动采集的软件具备修改、删除、录入采集数据和采集数据经确认后上传的功能,不符合《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DGJ32/J75-2009)的要求。三是有1家检测机构至今未开展数据上传工作。

(四)检测环境控制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7家检测机构在部分有环境控制要求的检测项目上,检测环境控制不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是在砼、砂浆养护室和水泥成型室、标准养护池等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的场所存在无温湿度控制设备或未有效控制检测场所温湿度的现象。

(五)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一是个别检测项目配置的主要仪器设备数量较少,检查发现有4家检测机构在混凝土抗渗仪和土工压实度试验用烘箱、土样盒等仪器设备的配置上数量较少,不能完全满足检测业务量的要求。二是仪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检查发现有4家检测机构的水泥胶砂振实台和胶砂流动度测定仪未按规范的要求安装。

(六)未执行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有8家检测机构在混凝土抗渗检测项目上未执行现生有效的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2-2009),有2家检测机构分别在板厚测量和砖检测项目上使用标准有误。

(七)个别检测机构存在严重违规问题。个别检查机构存在超资质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和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严重违规问题,个别检测机构拒绝接受检查。1家检测机构未取得钢筋保护层厚度资质出具检测报告;1家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出具虚假检测报告;1家检测机构在水泥和混凝土配合比检测项目上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1家的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不满足检测机构资质标准;1家检测机构在检查期间发生了拒绝接受检查的问题。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4家检测机构予以通报批评(附件1)。

(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超资质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和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检测的3家检测机构记不良记录(附件2)。

(三)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符合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拒绝接受检查的检测机构责令停业整改(附件3)。

(四)对本次检查中发现进行违规检测的检测人员暂扣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附件4),暂扣期间,检测人员不得从事检测活动。

(五)对次检查中发现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人员收回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附件5),该检测人员不得再从事检测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生的问题,认真督促检测机构整改到位,为即将开展的2010年度全省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打好基础。同时,要不断总结经验,有针对性的加强对检测机构的动态监管,切实提高检测机构工作质量和水平,以促进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各检测机构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细致的查找质量体系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强化检测人员对检测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和理解,严格规范检测工作程序,严格按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

(三)各检测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的执行,认真做好对力值检测数据的自动采集和自动控载工作,实时完整上传检测数据,确保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数据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四)各检测机构要加强对检测仪器设备、检测环境的管理,严格按检测能力和检测工作量与仪器设备相匹配的原则,加强对仪器设备的配置和管理,严格按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时有效的控制检测场所的环境。

 

附件:

12010年全省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通报批评检测机构名单。

22010年全省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不良记录检测机构名单。

32010年全省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责令停业整改检测机构名单。

42010年全省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暂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检测人员名单。

52010年全省第三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收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检测人员名单。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抄送: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各省辖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