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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组织宣贯《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信息时间:2013-11-1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1月14日上午,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召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宣贯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新城区质量监督机构质监员,市区部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近200人参加宣贯会。
       市建设局副局长刘浩鹰在会议上指出,《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贯彻实施好《办法》,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和促进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求全市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务必贯彻好、落实好。
       会议邀请省质监总站总工程师金孝权对《办法》条文进行解读,重点强调参建各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结合全省工程质量监管实务,对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措施、监管档案等作出详细解读和要求。
       市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在会上对贯彻执行《办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袁沐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