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监(2007)8号
各市、县(市、区)质监站,各专业质监站、省属质监分站:
经研究,定于2007年4月中、下旬在南京市举办全省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总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分期
第一期培训对象为各站站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站长,111人;第二期培训对象为各站副站长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214人。
二、培训内容
(一) 讲座和警示教育(2天半)
1、国内外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及发展趋势。
2、领导艺术与领导科学。
3、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发展趋势。
4、依法行政和工程质量监督涉及行政处罚内容。
5、警示教育。
(二) 研讨(2天)
第一期培训班研讨时间2天;第二期培训班研讨时间半天。研讨题目如下:
1、如何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2、如何落实质量监督责任;
3、如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工程质量提高;
4、如何对监理、检测单位实施监管;
5、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思想转变;
6、如何发挥省质监总站指导、引导、督导作用;
7、如何充分调配工程质量监督资源;
8、如何确保监督人员依法行政,清正廉洁;
9、从江苏社会经济发展出发,工程质量监督方面还需要制定哪些地方法规;
10、如何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方法和重点。
(三) 考察(半天)
第一期培训班用半天时间考察南京地铁工程、奥体工程、仁恒翠竹园住宅工程,南京市质监站介绍工程概况、技术特点和监督情况。
三、培训时间安排
第一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期5天,于4月19—24日,其中19日下午为报到时间;第二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期3天,于4月25—28日,其中25日下午为报到时间。
四、培训地点
第一期培训地点在南京华美达怡华酒店(南京市中山北路45号,电话025-83308888)。
第二期培训地点在南京钟山宾馆(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总台电话025-84818888转8166)。
五、几点要求
1、各质监站要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安排好培训人员;各站站长或主持工作的副站长必须参加第一期培训班,原则上不得请假。
2、各质监站要按照研讨题目,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准备好书面发言材料。
3、培训结束后,每人撰写一篇有价值的论文,题目可参照研讨内容或自选题目,4000字左右,省质监总站将组织评选优秀论文,并汇编成册印发。
4、站长助理不列入本次培训对象。
5、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本次培训的站领导,应参加下一批质监员轮训考试。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抄报:徐学军副厅长,张宁宁组长,厅人教处,厅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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