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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下半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08-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2008〕29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南京市建工局:
       2007年12月10日至15日,我厅组织了2007年下半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巡查共抽查了13个县(市、区)的39项工程,建筑面积37.02万平方米。检查工作为2007年1月1日以来竣工的经济适用房或拆迁安置房工程和在建的商品住宅工程及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巡查组重点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用功能质量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了抽查,对在建工程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进行了现场随机抽测。从本次巡查看,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视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和海门、扬中、吴中、锡山等县(市、区)建设(工)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十分重视,各部门配合密切,监管工作扎实到位,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所查的39项工程除少数项目经建设单位补办手续外,大部分法定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多数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所查的39项工程,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均能贯彻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条文,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按规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和相应的质量责任,没有发现肢解发包、越级承包、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
       3、工程实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力度,加大了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观感质量提高,尤其是住宅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提高明显。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比较齐全和规范。对26项在建工程抽测了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现浇混凝土板厚度、重要构件几何尺寸和轴线间距等6个项目287个构件,抽测合格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工程法定建设程序手续办理滞后。部分工程仍存在补办法定建设程序手续的现象,特别是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比较突出。在被查的39项工程中,2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滞后,占5.12%;7项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滞后,占17.95%;11项工程施工许可证滞后,占28.21%;1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滞后,占2.56%。
       2、监理单位存在问题比较多。被查的38个监理单位存在问题的占57.89%,其中记不良记录的占18.42%。一是未按监理规范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无针对性、流于形式;二是监理人员数量不足,水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到位;三是未按规定进行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无巡视、平行检验记录;四是监理资料不规范。
       3、少数工程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一是混凝土浇筑有漏浆、涨模,观感粗糙;二是屋面有渗漏或积水现象;三是安装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现象较多;四是原材料进场取样抽检数量、送检次数不符合要求,保温隔热材料仍未复验;五是部分竣工工程未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六是现场混凝土强度抽测普遍发现碳化深度偏大(最大碳化深度达5mm),有的钢筋保护层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处理意见
       1、通报批评的工程和单位
      (1)盐城市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响水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工程,主要问题:①抽测的6个项目10个构件,其中有5个项目8个构件不符合设计要求(保护层厚度2个构件、钢筋位置2个构件、几何尺寸3个构件、轴线位置1个构件);②二层内隔墙净高超过3m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混凝土带。
       (2)涟水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沭阳县巴黎花园10#楼工程,主要问题:①混凝土强度抽测3个构件均达不到设计要求(设计值C20,抽测结果:二层柱1/H 15.2MPa,二层平面梁1/C-H 13.1 MPa,二层构造柱3/C 15.8 MPa);②部分构造柱尺寸上下偏位,钢筋偏位超出规范允许偏差;③总等电位箱接地干线未使用热镀锌制品、防雷引下线单面焊接;④卫生间局部等电位接地支线未留置。
       2、对违规单位处理意见
       经检查,4家单位违规:
      (1)无锡市锡山区华厦新时代B3#楼工程于2005年4月8日开工,2007年1月22日竣工备案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无锡市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2)扬州市邗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的幸福小区4号楼工程于2007年9月30日竣工,至今未办理备案手续,违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四条规定。
      (3)响水县信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响水县信中利民军路1#商住楼工程于2007年10月18日竣工,至今未办理备案手续,违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四条规定。
      (4)金湖县新城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开发建设的新城花园二期B标14号楼工程于2007年3月10日竣工,至今未办理备案手续,违反《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第四条规定。
       上述受通报批评的工程和违规单位,责令无锡、扬州、盐城、淮安、宿迁等市建设局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和整改。
       3、对违反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的14个单位记不良记录
      (见附件)。
       希望被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巡查组发出的巡查意见书要求和本通报处理意见,切实抓好处罚、组织整改和核查,并将结果于2008年2月底前报省质监总站。
       附件:有不良记录的单位一览表。
 
 
二○○八年二月一日
 
 
抄送:各省辖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附件:
有不良记录的单位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