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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05-6-1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2005)19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南京市建工局:

    2005年6月6—10日,我厅组织6个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组,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了2005年第一次监督巡查,共抽查了13个省辖市的39项工程(每个省辖市随机抽查了3项工程,其中在建工程2项,竣工工程1项),建筑面积44.11万平方米。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这次巡查主要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重点抽查了城乡结合部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竣工工程和在建的公共建筑工程(主要查学校工程)、住宅建筑工程。巡查中采取对照条文、突出重点、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相结合的方法,突出检查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环境质量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使用功能,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桩基检测、质量检测等机构的质量行为;核查了相关资质、资格、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抽测了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和保护层厚度、现浇板厚度、重要构件几何尺寸、轴线间距。

    从巡查情况看,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质量十分重视,各部门配合密切,质监站监督力度比较大,工作比较到位;大多数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比较规范,违法违规问题有所减少; 工程实体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有的工程质量水平比较高;大多数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以及工程建设程序文件比较齐全,符合有关要求。其中,苏州、扬州市的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比较高,主体结构经现场抽测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苏北地区工程观感质量整体水平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这次巡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在工程实体质量抽测中,现浇板厚度、保护层厚度普遍不符合设计要求;经对13个省辖市的39项工程检查情况统计分析,本次巡查共发现存在问题 206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52%;其中,违法违规8条,占3.88%,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 违反强制性条文52条,占25.2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85.71%,主要是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工程; 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求128条,占62.1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不良记录18条,占8.74%。有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对本次监督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和质监站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省建设厅有关调查处理通知和省质监总站巡查意见书要求,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一定要严肃认真查处;对违反强制性条文和不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的问题,要切实组织整改和核查,并将查处和整改结果务于6月30日前上报省质监总站。

 

 

江苏省建设厅
二OO五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  质量  巡查  通报

    抄报: 建设部

附件:
2005062902.doc
20050629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