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监函[2007]47号
各市、县(市、区)质监站:
按照《2007年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计划》和今年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定于11月下旬对相关质监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新调入质监站直接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未参加过省建设厅组织的全省质监人员培训的人员。
2、在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中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质监人员。
二、培训内容
工程质量监督基础知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业务和法律、法规。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7日至12月1日;
报到时间:11月26日下午5:30前;
报到地点:南京市龙江小区龙江宾馆,总机:025-86263999。
四、有关要求
1、各质监站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请各省辖市质监站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做好本辖区报名统计工作。
2、各质监站要按规定认真填写参加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由各省辖市质监站统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电传至省质监总站。
3、新调入质监站监督人员对照监督级别基本条件,报到时须交经所在质监站将签署意见、经县、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后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督级别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2张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讲义》由参加培训人员自带,请各质监站在本单位参加上期培训的人员中自行调剂解决。
通讯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0号3幢5楼,邮编:210013;
联系电话:025-83247623;传真:025-83718300。
联系人: 刘明亮、路宏伟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
抄送:徐学军副厅长,厅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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