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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2007-5-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07)13

各市、县(市、区)质监站:
    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苏建质[2006]440号)和《关于开展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建质监[2007]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这次考核,分6个考核组。考核分组及考核组成员组成、考核地区由考核组组长另行通知。在考核过程中,厅人教处、监察室领导进行巡视督查。考核方式采取召开座谈会进行民意调查,调阅相关资料进行核查,抽查在建工程实体质量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这次考核时间安排在5月21日至31日期间,各考核组成员于5月21日上午12时前到省质监总站报到,中午12:30—2:00集中动员培训,培训结束后各组开始考核,每个质监站考核时间为半天,31日要求各组考核全部结束。具体到达各质监站的时间以考核组通知为准。
    三、考核要求
    1、各质监站要认真做好考核情况汇报材料准备(须提供书面材料),并提供监督人员名册、2006年竣工工程台帐、2006年在建工程台帐、仪器设备台帐、管理制度汇编等资料。
    2、各质监站站长(副站长)、总工要认真填写《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考核表》(在苏建质监[2007]01号附件中),并留好电子文档。
    3、对其他监督人员考核是在各质监站考核基础上结合对监督机构考核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复核,请准备好所有监督人员考核资料。
    4、考核期间,各质监站站长(副站长)、总工不得请假外出,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向省质监总站领导说明情况。
    5、要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从简做好考核组的接待工作。
                               
二○○七年五月九日
 
 
抄报:徐学军副厅长,厅人教处、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