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流园地
南通市建设局组织宣贯《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信息时间:2013-12-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1月28日上午,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召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宣贯会,各县(市、区)、滨海园区建设局、建工局分管领导和工程科科长、质监站站长、城市建设监察支队负责人,市区部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近200人参加宣贯会。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也是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准则。会上,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李维贤上针对南通市建筑行业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由点到面进行了分析,对各相关单位就学习贯彻落实《办法》精神,提出四点意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办法》规定的相关质量义务;结合实际,着力把握南通市工程质量的重点工作。
       会议邀请省质监总站总工程师金孝权对《办法》条文作解读讲座。讲座重点强调各方参建主体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结合全省工程质量监管实务,对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程序、监管措施、监管档案等,逐条逐目进行讲解。

 
赵红娟/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