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检测远程监控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2007-11-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函(2007)52号
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我站《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远程监控验收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各地积极组织实施远程监控工作,部分检测单位已完成远程监控验收前的准备工作,但仍有一些检测单位工作缓慢、滞后,尚未达到要求。为保障全省远程监控验收工作按既定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推进远程监控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远程监控实行分阶段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单位在实施远程监控工作中首先应确保检测信息、检测数据传输和视频监控按文件要求完成,进入省质监总站检测监管平台,以便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通过省检测监管平台进行监管,此项工作作为远程监控验收的第一阶段,11月底前必须完成。有关检测单位在完成第一阶段验收准备后应及时申报验收。
       二、考虑到目前软件升级及自动加卸载设备改造工作量较大等实际情况,“两块”及钢筋数据自动采集和自动加、卸载的第二阶段验收工作推至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已全部完成两个阶段验收准备工作的检测单位应尽快申报验收,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七年十一月五日
 
 
抄报:徐学军副厅长。
抄送:各省辖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省辖市质量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