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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质监站将2014年确定为“法制宣传年”


【信息时间:2013-11-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近日,扬州市质监站召开2014年质监工作构想务虚会,对2013年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推进落实,确保2013年工作的圆满完成。同时,开始积极谋划2014年工作。扬州市城建局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贯了《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各科室负责人结合2013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验和遇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从监督模式、监督流程、内部管理、建筑材料管理、检测市场监管和质量投诉处理等几个方面,理顺思路,同时,各科室汇报了2014年的工作打算。
       会议决定,将2014年确定为“法制宣传年”。会议要求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规范流程,廉洁监督,加强量化考核,夯实执法基础,提高依法执法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法律框架内得到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