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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质监站指纹识别技术规范材料见证送检


【信息时间:2013-11-1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管理,扬州市质监站运用指纹识别技术手段,规范市区建筑材料见证送检工作。
       8月至今,扬州市质监站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抽调人员、抓好落实、干出成效,历时三个月,建立了市区近四十家监理企业九百余名见证员的指纹信息数据库,市区各检测机构见证取样指纹识别管理系统已安装到位,并能有序开展工作。
       目前,市区所有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时,见证人员必须先验证指纹,身份确认核实后,方可进行材料检测的委托,并在检测报告中自动生成见证人员的姓名和证号。新举措紧紧抓住了见证这一环节,有力促进了监理单位对施工取样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监理单位、检测机构以及施工单位在见证取样送检工作行为,强化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科学性、真实性。
 
戴巍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