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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时间:2018-10-2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2018567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为促进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2018435号)要求,我厅于201873日至720日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对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测监管工作,重点核查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检查、能力验证、见证取样、信用管理、建筑产业现代化检测工作、《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贯彻执行、行业自律、改革创新等九个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不断改进监管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大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关于检测监管工作的要求。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工作,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定期组织全市检测技术研讨会,对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提高了检测机构的综合能力水平;扬州市城乡建设局研发实施《扬州市不合格检测报告实时传输监管系统》,对不合格检测报告及时督促处理。
本次监督检查共抽查了75家检测机构,重点检查检测人员检测能力、检测场所、检测设备、检测环境、样品管理、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业务软件、部分检测数据的重现性等九个方面工作,对2017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13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比较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检测工作。本次共检查5353项次,其中符合4798项次、不符合555项次,符合率为90%。对2017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13家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各检测机构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检测工作质量水平有所提升。383名检测人员进行了考核,其中合格343人、不合格40人,合格率90%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方面
部分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检测监管不够有力,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严,个别地区检测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对本地区检测机构检测水平不均衡现象缺乏有效指导,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工作创新较少。
(二)检测机构检测行为方面
一是检测设备管理不规范,安装及试验环境不能满足规范标准要求。部分检测机构的检测设备检定/校准、配置、测量精度等不符合标准要求;部分检测机构设备使用记录不规范,存在设备使用记录信息不全,无使用时间、无设备状态说明、无使用人签字等现象,个别检测机构将设备进出库记录作为设备使用记录。二是样品管理不规范。部分检测机构样品处置不满足规程的要求,有的仅有样品处置记录,缺少样品留置记录。三是原始记录不规范,个别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缺少主要的仪器设备、现场检测概况、环境描述、检测人员等信息。四是实体检测现场操作不够规范,个别检测回弹测区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布置。
(三)检测人员检测能力方面
部分检测人员对标准不熟悉、操作不熟练,不能独立完成考核参数的检测工作。本次监督检查发现28名材料类检测人员考核不满足要求;11名地基基础类检测人员书面考核为60分以下,1人地基基础类实际操作不满足要求。
三、处理意见
(一)对常州诚通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附件1),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对该机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二十九条予以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
(二)对苏州东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限期三个月改正(附件2);由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限期改正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逾期不改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撤回相应资质证书。
(三)对南京建力测绘勘察院等10家检测机构予以通报批评(附件3),并列入下一年度全省检测监督检查对象。
(四)对南京宁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检测机构进行约谈(附件4),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被约谈的检测机构作为检测监管的重点对象。
(五)对吴国雷等40名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检测人员(附件5),须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经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从事相应项目的检测工作,有关核查情况书面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工程质量检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检查被处理的检测机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对于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要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宣贯活动为契机,加强检测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和促进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切实规范检测行为
各检测机构要对照全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抓好整改、查漏补缺,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全面提高质量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加强检测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工作,建立并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全面规范自身检测行为,切实提高检测工作水平。
(三)加强检测队伍建设,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
各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相关检测技术培训,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开展装配式结构工程检测等新技术、新标准的研究和学习,提高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通过能力验证、技术交流等手段不断提高本地区检测人员能力水平。
 
件: 1.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记不良行为记录检测机构名单
      2.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责令限期改正检测机构名单
3.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通报批评检测机构名单
4.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进行约谈检测机构名单
5.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须接受检测技术培训的检测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1024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