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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资料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7-7-2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0718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全面贯彻苏建质〔2007〕48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配合做好2007年度全省检测机构信用考核工作,加强对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的建立工作,要求全省检测机构报送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
    1、检测机构信用信息登记表;
    2、检测人员信用信息登记表;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A4);
    5、认证、认可或授权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具体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及工作步骤
    1、8月10日前,各检测机构按照要求准备资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资料搜集的时间跨度为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
    2、8月30前,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确认本地区所认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及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各检测机构上报资料核实确认后,统一报送省质监总站。
    三、要求:
    1、各检测机构应认真、如实、准确地填写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档案资料中有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根据变动内容,在网站上下载相应表格填写,并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和电子文稿两种方式报送至省质监总站。
    2、报送资料具体内容和表式均从“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网” (http://www.jszljd.com/jsjszj)中“下载园地”下载。
    3、报送资料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报送资料目录”(见附件)要求,打印一律采用A4纸,统一用塑料抽夹装订,以便于拆换,上报的电子文档要于书面资料一致。
    4、联系人:卜青青         联系电话:83201933       Email:jszljd@yahoo.com.cn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报送资料目录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抄送:徐学军副厅长,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局。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人员信用档案报送资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