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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好《江苏工程质量》刊物的通知


【信息时间:2006-1-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函(2006)02 号
各省辖市质监站:
    《江苏工程质量》是由江苏省建设厅主管、省质监总站主办的综合性、专业性技术刊物。创刊以来,以其实用性强、内容丰富的特色,深受全省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好评,是我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技术交流的重要阵地,是提高全省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互动平台。为了进一步规范刊物管理,提高办刊质量,推动监管工作,促进业务技术交流,使办刊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通知如下事项:
    一、各省辖市质监站应指定专人为联络员,联络员由各市质监站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担任,名单将在2006年《江苏工程质量》第一期上刊登。联络员负责上下联通并进行稿件初审,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稿件的约稿工作。
    二、联络员约稿对象要广泛,涉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工程项目管理等各方面,要了解他们的工作研究动态,定期与他们进行技术沟通,获得他们的帮助和支持,以保证刊物长期拥有充足的优质稿源,保持其可持续发展。
    三、各省辖市质监站应在每月月底前,及时发送3篇以上经初审合格的稿件至编辑部信箱(jsgczl@hotmail.com),由编辑部组织专家审稿,筛选出质量较高的稿件进行组稿、编辑。
    四、各省辖市质监站要将此项工作和日常工作一起抓、一起落实。要杜绝阶段性的突击送稿和“人情稿”。要在提高质监员素质,鼓励他们在抓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工作总结、归纳,定期撰写出针对性较强、管理性较高和技术性较深的文章,通过树立技术权威性,不断增强执法权威性。
    五、省质监总站年底将各地区的送稿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公示,并在被录用的稿件中进行优秀论文评比活动。同时,把此项工作与质量监督机构及质量监督人员考核评选工作进行有效结合,以促进我省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