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进一步促进我省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决定于2019年7月召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以下简称《综合报告制度》)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综合报告制度》相关文件征求意见,重点对报告制度执行的可行性、合理性以及实行过程中如何落实工程质量检测责任进行讨论。
二、参加人员
(一)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座谈会
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负责人,仪征市、句容市、泗阳县监督机构负责人。
(二)有关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南京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扬州市、镇江市、宿迁市、仪征市、句容市、泗阳县有关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负责人各一人。
有关责任主体(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及检测机构负责人参会人员由参会监督机构确定。
(三)相关检测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
江苏省土木建筑学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专业委员会及各设区市相关检测行业协会负责人各一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座谈会
会议时间:2019年7月23日下午2:00
会议地点:建设大厦2103会议室
(二)有关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负责人座谈会
会议时间:2019年7月24日
上午9:30:南京市、扬州市、镇江市、仪征市、句容市
下午2:00: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宿迁市、泗阳县
会议地点:建设大厦2103会议室
(三)相关检测行业协会负责人座谈会
会议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建设大厦2103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建设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19日前将本地区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发至邮箱:szjzzjck@163.com。
(二)请各参会单位认真准备《综合报告制度》相关文件修改意见和建议交会议讨论。
附件:参会回执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