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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质安站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新举措


【信息时间:2019-12-1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现代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对居住的要求也日益提高。近年来,随着住宅工程的大量建设、投入使用和广大业主的维权意识日益提升,围绕住宅工程质量的各类投诉也随之大幅度增加。对此,无锡市滨湖区质安站认识到单一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的要求,组织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产生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近几年来,该站在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面采取了如下的新举措。
第一,压实开发企业对住宅工程首要的主体质量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在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和竣工交付中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责任,减少质量通病和交房纠纷,对于即将竣工验收和交付的住宅工程,要求开发企业不仅要做好交楼样板,同时更要切实地做好交房前的业主开放日活动。业主开放日,开发企业一定要做到:1、项目要完成全部保洁,基本达到交付标准。2、在公开的渠道公开开放日信息,让广大业主有充分的参与度。3、开放日前,准备好百问百答,将业主关心的相关问题整理成册,开放时对陪验人员进行专项交底,避免出现业主有疑问无法解答的情况。4、在开放日到交付期间,完成全部维修工作,确保业主提出所有问题均有反馈。
第二、强化监理单位的对住宅工程质量预验收的质量责任。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第6.0.5条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为此,该站组织有关监理单位的专家,对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预验收后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进行研究和讨论。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理单位的对住宅工程质量预验收的质量主体责任,该站对《报告》的内容作出了统一的要求,并制作了样本。为了推行样本的实施,专门召开相应的质量工作会议,对评估报告的样本进行介绍和解释,对各监理单位的填写《报告》作出具体要求。为方便大家随时下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样本在该站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第三、强化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的标准化。针对工程竣工验收面广量大和时效性强的特点,该站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会同有关社会专家一起共同研讨,制订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统一用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统一用表结合了工程的实际情况,列出了竣工验收应进行验收的相关项目和内容。该统一用表,也适用于工程质量预验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工程质量预验收过程中,必须采用此统一用表。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参与验收的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和社会专家同时使用该统一用表检查用表的统一使用,进一步强化了住宅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化、规范化,防止验收时缺项和漏项,有效地规范了验收人员的验收行为。
第四、引入社会专家参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水平,该站在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中引入了社会专家参与验收的制度。作为一项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聘请社会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社会专家参与验收后,与其他责任主体一起共同提出相关验收意见并签名,最后形成会议纪要。社会专家该站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参与本地区工程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中选择较为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专家库。在开发企业申报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根据上述规定,在专家库中抽取相应的社会专家。一般情况下至少抽取两名社会专家,土建和安装专业各一人;对于体量较大或较为复杂的工程,根据情况增加社会专家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专家进行必要的调整,实行专家库的动态管理。
第五、引入业主代表参与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公正性、公平性,提升验收工作的透明度,该站要求开发企业邀请业主代表参与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要求开发企业通过公开渠道选择业主代表,确保业主有一定的代表性;业主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于小区中有各种不同类型的住宅,应有相应的业主代表参加,对于数量较多的住宅工程,业主代表数量应相应增加;在验收组织程序中,在核查五方责任主体人员时,增加核查业主代表的身份信息,对于业主代表,核查参与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住宅销售合同信息是否一致,只有信息完全一致的业主才可以作为代表正式参与竣工验收;记录业主代表的住宅信息,对于业主代表的住宅,作为必须验收的部分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束后,业主代表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相应的意见记录在案并作为会议纪要的组成部分,会议纪要须经业主代表检查并签名确认。
通过以上举措,加强了住宅工程相关各方的信息沟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该区的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有很大程度的下降,也提升了老百姓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姚庆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