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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08-5-2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2008〕14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建工局:
       2008年4月14日至18日,结合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远程监控验收工作,省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08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本次检查共分7个检查组,对全省7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对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和《关于明确检测远程监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场检查检测机构的样品流转、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业务软件应用和检测远程监控实施等情况。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总体情况
       (一)大多数检测机构能认真做好样品留置工作。共抽取75家检测机构750份委托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经核查有67家检测机构能按有关要求对样品进行留置,留置样品与委托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对应性较好。
       (二)各检测机构普遍重视检测远程监控工作的开展。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远程监控工作,使用了经评审的检测业务软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配置、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洪泽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在每个试验室均安装了视频探头,视频布点共17路。
       (三)大多数检测机构的检测环境、试验场所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检测活动的开展。淮安地区的部分检测机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大了对场所检测场所、检测环境的投入,积极建设新的办公、试验场所;宜兴市恒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场所布局合理,检测工作较规范。
       (四)部分检测机构经过多次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检测业务水平的提高,机构管理日趋规范。淮安市柯瑞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强化对检测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将检测项目的试验过程、操作步骤、设备操作步骤均制成光盘,定期组织检测人员学习。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检查中发现问题如下:
       (一)部分检测机构委托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记录信息填写不完整,未连续编号或无编号。检查发现有15家检测机构的委托单、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记录信息填写不全,有6家检测机构对委托单、任务单和检测报告的编号未连续编号或无编号,有2家检测机构存在检测报告与对应委托单的部分记录信息有偏差的现象。
       (二)部分检测机构仍存在样品管理不规范问题。部分检测机构样品流转、留置不规范,有8家检测机构的样品无唯一性标识,其中有6家检测机构留置的样品堆放无序,不便于查找。部分检测机构存在电话委托、委托单留号委托等未见样品办理委托的情况,造成样品管理失控。部分检测机构现场发现未到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三)部分检测机构的个别检测项目检测环境不满足规范要求,检测仪器设备已过检定有效期。有4家检测机构涉及5个检测项目的检测环境不符合规范要求;各有1家检测机构的回弹仪、抗渗仪已过检定有效期。
       (四)部分检测机构未及时执行新标准新规范。检查发现有20家检测机构在3个检测项目上使用过期标准,2个检测项目使用检测依据不准确。
       (五)部分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业务软件版本更新不及时,修改记录功能不完善。检查发现有8家检测机构使用的检测业务软件版本更新不及时,无修改记录查询功能或不能自动生成修改记录并保存。
       (六)检查发现有2家检测机构的报告审核人员仅为1人,审核项目超过8项。
       (七)个别检测机构仍然存在违规行为。有2家检测机构在3个检测项目上的样品无标识,其中1家检测机构在4个检测项目上无对应流转、留置试件,另1家检测机构在2个检测项目上超资质检测;
       根据检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家检测机构进行通报批评,2家违规检测机构记不良记录(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141号令、《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加强对本地区检测机构的监管。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测机构要认真督促违规检测机构抓好整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必须整改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检测项目的工作,省质监总站将适时进行跟踪督查。
       (二)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监督管理,各检测机构严禁接收未到期的同条件养护试块。
       (三)各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检测工作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样品及密码管理制度,不得采用电话委托等未见样品办理委托的委托方式。
       (四)各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建设部第141号令“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抽撤、涂改”的规定,严禁留号委托,发现违规记不良记录,并视情节情况予以处罚。
       (五)检测业务软件应有专人进行管理和维护,能够熟练使用检测业务软件的各项功能,严禁篡改、删除修改记录,发现违规记不良记录,并视情节情况予以处罚。各检测机构要及时更新检测业务软件版本,完善检测业务软件的使用功能。
 
       附件1:2008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通报批评检测机构名单
       附件2:2008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不良记录检测机构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建设  工程  质量检测  检查  通报
抄送: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各省辖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附件:
2008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不良记录检测机构名单.doc
2008年第一次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飞行检查通报批评检测机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