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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南通召开


【信息时间:2020-8-2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81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南通举办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推进会,南通、无锡、泰州三个试点地市及试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参加。

会上,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陆湛秋首先就推广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意义和背景作了介绍,指出此次试点工作不仅是改革创新全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治理体系创新、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具体落实。同时强调,试点工作的推进依赖于试点城市的举措、安排和施行节奏,应注重实施阶段的动态考核和纠偏调整,兼顾稳妥性和自由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试点地区应积极稳妥推进,建立评价标准及实施方案,同时,应加强交流,探讨经验,取长补短,为试点工作多积累宝贵经验。
南通市住建局副局长王志祥首先作了交流汇报,介绍了南通地区在落实政策法规、提升工程品质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重点介绍了成品房质量监管、预售许可、住宅开放日、混凝土质量控制、联合巡查制度等措施,并表示将依照省厅关于试点工作推进要求,集思广益,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及评价体系,逐步落实方案的宣贯及推广工作。泰州市、无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同志也分别作了交流汇报。
在听取了各地的交流汇报后,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站长李新忠就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及编制实施细则提出了要求,指出务必强化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引入社会监督,倒逼建设单位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最后,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汪志强对试点工作的推进作出明确要求:一、抓好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二、信息公示工作应强化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三、信息公示工作可以有效化解工程质量投诉居高不下的现状;四、各地应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抓好工程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工程品质;五、试点工作应营造氛围,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赵红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