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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专项检查的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2006-10-3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函(2006)46号
 
各质监站:                                       
    按照苏建质监(2006)10号《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和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长:张大春。
    成员:李勇智、彭  明、陆志煜。
    第二组  组长:蔡杰。
    成员:刘明亮、付江波、成向权。
    第三组  组长:汪志强。
    成员:路宏伟、倪文晖、徐秋林。
    第四组  组长:许庆华。
    成员:季玲龙、刘智璋、刘建石。
    第五组  组长:金孝权。
    成员:张海生、曹金川、金蔚东。
    第六组  组长:顾  颖
    成员:卜青青、姚启玉、顾春龙。
    二、各组检查地区
    第一组徐州、连云港市(14个质监站)。
    第二组扬州、盐城市(16个质监站)。
    第三组南京、常州市(17个质监站)。
    第四组无锡、南通市(14个质监站)。
    第五组淮安、宿迁、泰州市(17个质监站)。
    第六组苏州、镇江市(15个质监站)。
    三、检查时间
    11月8日至11月17日。
    11月7日下午5:30前各检查组成员到省质监总站报到,11月8日上午集中培训,下午开始赴各地检查,具体到达各质监站时间由各组通知。
    四、要求
    请各质监站准备好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台帐,落实相关检查事项。
    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专项检查表。
                  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抄报:徐学军副厅长。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专项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