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质监函(2006)46号
各质监站:
按照苏建质监(2006)10号《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和人员组成
第一组 组长:张大春。
成员:李勇智、彭 明、陆志煜。
第二组 组长:蔡杰。
成员:刘明亮、付江波、成向权。
第三组 组长:汪志强。
成员:路宏伟、倪文晖、徐秋林。
第四组 组长:许庆华。
成员:季玲龙、刘智璋、刘建石。
第五组 组长:金孝权。
成员:张海生、曹金川、金蔚东。
第六组 组长:顾 颖
成员:卜青青、姚启玉、顾春龙。
二、各组检查地区
第一组徐州、连云港市(14个质监站)。
第二组扬州、盐城市(16个质监站)。
第三组南京、常州市(17个质监站)。
第四组无锡、南通市(14个质监站)。
第五组淮安、宿迁、泰州市(17个质监站)。
第六组苏州、镇江市(15个质监站)。
三、检查时间
11月8日至11月17日。
11月7日下午5:30前各检查组成员到省质监总站报到,11月8日上午集中培训,下午开始赴各地检查,具体到达各质监站时间由各组通知。
四、要求
请各质监站准备好2005年1月1日以后竣工、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台帐,落实相关检查事项。
附: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专项检查表。
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抄报:徐学军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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