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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情况通报


【信息时间:2012-11-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苏建质监〔2012〕13号
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全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基桩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水平,根据苏建质监函〔2012〕15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预备通知》,2012年9月25日省质监总站组织了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能力验证是对我省开展建筑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的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以及实际操作能力的一次综合性检验。此次活动得到了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力支持,各相关检测单位踊跃报名,全省共141家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其中134家检测机构具备地基基础工程基桩低应变检测能力,7家单位拟开展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工作。
       本次能力验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能力验证方案经过专家组多次讨论,尤其对低应变测试试验桩的准备、测试基桩(模型装)概况等多方面进行论证和研究,本次3根基桩(模型桩)是来自江苏省地基基础工程基桩考核基地,适合本次能力验证需要。
       本次验证结果的评审遵循严谨、科学的准则,专家组采用平均误差水平统计技术处理来评价每个参加机构的能力,并对提交的检测报告进行了细致的审核。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得到了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东大岩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徐州建科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昆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积极配合。
       二、统计分析和评审结果
       依据能力验证方案,本次能力验证活动采用平均误差水平统计方法对结果进行分析,主要根据各检测机构提交的基桩桩长、缺陷位置及桩身完整性类别。
       每根桩桩长与标准桩长值的误差为│Si│,3根桩桩长参数的平均误差水平为Si=(Σ│Si│)/3,在最终误差水平中占权重40%
       每根桩桩身缺陷位置与标准缺陷位置值的误差为│Sj│,3根桩桩身缺陷位置参数的平均误差水平为Sj=(Σ│Sj│)/3,在最终误差水平中占权重15% ,(其中当一根桩错判缺陷(有无)时该桩缺陷判别误差记为100%)
       每根桩桩身完整性判别的误差为│Sk│,3根桩桩身完整性判别的平均误差水平为Sk=(Σ│Sk│)/3,在最终误差水平中占权重45%
       最终误差水平S=Si×40%+Sj×15%+Sk×45%
       根据每家检测机构的平均误差水平,经统计,其中:结果中平均误差水平S小于等于15%的为满意结果(S≤15%),共有67家检测机构,占47.52%;结果中平均误差水平S小于等于20%且大于15%的为可疑结果(15%<S≤20%),共有40家检测机构,占28.37%;结果中平均误差水平S大于20%的为不满意结果(S≥20%),共有34家检测机构,占24.11%,详见附件1。
       核查所有现场参加能力验证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书、“三金”证明等证件,有3家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28#、64#、92#)参加人员提供地基基础上岗证证书不符合要求;有6家检测机构(2#、28#、51#、64#、73#、84#)“三金”证明未按要求提交。
       评审结果表明: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的总体水平比较好,但也暴露不少问题,能力验证结果显示部分参加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对标准规范、基桩岩土工程参数、仪器设备性能的掌握还有不足,数据出现了偏差,需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原因和整改。根据专家组的建议,检测机构应从多方面查找原因,详见附件2。
       三、处理意见
       1、能力验证平均误差水平S小于等于15%(S≤15%),实际操作较好、检测人员、原始记录等符合要求的有67家检测机构。
       其中17#(A桩)、18#(K桩)、29#(G桩)、68#(A桩)、113#(C桩)、116#(E桩)共6家机构中有1根桩低应变分析桩长与该模型桩的偏差大于25%;要求以上提及检测机构7个工作日内向省质监总站上报书面说明材料。
       2、对可疑结果的40家检测机构,要求各检测机构应认真查找原因,并严格按照“2012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整改要求”(见附件3)进行整改。
       3、对不满意结果的34家检测机构,表明在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上存在较大问题。有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暂停本项目检测业务1个月,按照“2012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整改要求”整改通过后方可开展业务;未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资质。
       4、对参加能力验证中3家未按照要求提供地基基础上岗证证书和6家未按照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网上打印“三金”证明的检测机构,于2012年11月19日前向省质监总站提交有关资料和情况说明,省质监总站将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四、有关要求
       1、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积极鼓励和举办多种形式、多个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以维持和提高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能力。
       2、能力验证工作是衡量和促进检测机构检测水平的重要手段,本次能力验证评审的结果将作为检测机构评优、信用等级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卜青青,电话:025-51868718。
       附件1:2012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12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结果分析
       附件3:2012年度全省地基基础工程低应变检测能力验证整改要求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抄送:徐学军副厅长,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市、县(市、区)质量监站,各检测机构。
附件:
附件3.doc
附件2.doc
附件1.xls